11 月 25 日凌晨 4 時左右,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五大隊值班室接到 110 轉警,稱轄區 G4215 蓉遵高速成都往自貢方向永興服務區內一名駕駛人疑似酒駕并毆打他人。
夫妻倆在高速服務區休息時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和拉扯,沒想到丈夫程某突然 “ 動手 ” 毆打妻子,隨后不見了蹤影。氣憤的妻子直接打電話報警并舉報丈夫酒后駕車。12 月 5 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五大隊了解到,程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暫扣 6 個月駕駛證,罰款 1900 元,記 12 分的頂格處罰,同時該家庭糾紛案件已移交當地派出所進行辦理。
妻子舉報丈夫酒駕
11 月 25 日凌晨 4 時左右,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五大隊值班室接到 110 轉警,稱轄區 G4215 蓉遵高速成都往自貢方向永興服務區內一名駕駛人疑似酒駕并毆打他人。
接警后,大隊民警陶波、輔警周小均立即趕赴報警現場永興服務區,并找到了報警人。報警人是一名年輕女子,稱自己當晚與丈夫一起駕車從成都出發,準備返回眉山老家,在永興服務區停車休息時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和拉扯,沒想到丈夫突然 “ 動手 ” 毆打自己,之后便不見了蹤影,同時自己丈夫還是在飲酒之后駕駛的機動車。
經過民警和服務區工作人員一番仔細尋找,終于在服務區角落找到了報警人的丈夫程某。程某面色緋紅,渾身酒氣,經過民警調取查看服務區內監控和對比車輛進站相關記錄等證據后,證實該車輛是由程某駕駛。民警立即使用酒精測試儀對程某進行檢測。經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到 65.2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程某本人也承認,其當晚和朋友在成都市九眼橋吃飯時飲用了啤酒,并對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民警立即對駕駛員程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責令其讓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將車輛開走,并對程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暫扣 6 個月駕駛證,罰款 1900 元,記 12 分的頂格處罰,同時該家庭糾紛案件已移交當地永興派出所進行辦理。
責任編輯:李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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