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下午2時40分,東港市良茂化工有限公司農藥中間體生產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90萬元。
事故概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爆炸事故發生在農藥磺草酮的中間體車間脫水工序203號反應釜。脫水工序是2-氯-4-磺酰氯-苯甲酰氯生產工藝過程中的第三步,是將上道工序生產出來的物料(鄰氯對磺酸基苯甲酸)在密閉狀態下通過真空泵打入一座5000L 的搪瓷脫水釜中,攪拌升溫,減壓脫水,直至釜內物料粘稠后加入甲苯,再攪拌,餾出水份,然后將無水產物打入下一道工序進行酰化。甲苯在物料中的作用,一是作為溶劑稀釋物料,二是將物料中的水份脫出。正常情況下,經過脫水的物料被打入下一道工序后,脫水釜的內壁是清凈的。但有時物料被抽走后釜內還有一些沉積的固態物料,貼附在脫水釜的內壁上,需要人工進入釜內進行清渣。該公司制定了清渣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為清渣操作工配備了氧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品,利用真空泵負壓通風,安全員現場監護作業。
本次清渣工作于12月29日上午8點鐘開始,現場作業工人有7名(含安全員),其中,幾名操作工人每10分鐘左右輪換一次,輪流進入釜內作業。下午2時40分,脫水釜突然發生爆炸。現場勘察,該釜的釜蓋被炸開升空后,翻落到釜上。該車間的窗戶玻璃被炸碎,廠房及周圍其它設備沒有損壞。爆炸造成現場人員2人死亡、4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
(二)事故原因初步調查分析
根據事故調查組及專家的初步分析判斷,操作人員在清渣過程中,釜底閥被沉積的物料堵死,釜內通風不暢,物料里所含有的甲苯不斷蒸發,甲苯蒸汽與釜內的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其爆炸極限為1.2-7.0%);同時,在釜內發現有鐵锨等鐵器。推測發生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在釜內使用鐵器清渣,鐵器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性混合氣體爆炸。
圖為:東港市良茂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事故教訓:
這次事故暴露出事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現場作業人員嚴重“三違”等諸多問題,為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化工企業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企業要認真組織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情況,并確保貫徹執行。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人員進入密閉空間或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中毒或窒息的事故,在事故總量中占有很大比例,對此要給予高度重視。各化工企業凡有進入坑、池、罐、釜、溝、井下、管道等密閉空間、通風不暢場所作業的,要按照《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 8958-2006)要求制定作業許可程序、作業安全規程、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員和外部監護人員的職責。
1.作業前要設置有效的通風設備,保持足夠通風,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排出有限空間,或采用其他適當介質進行清洗、置換。
責任編輯:劉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