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舉報公公貪污 偶然反腐靠不住

近日,一篇名為《府谷國土局副局長遭兒媳公開舉報被雙規》的帖子在網上瘋傳。據悉,帖子中的“兒媳”王某與府谷縣國土局副局長張少軍之子以夫妻名義生活并育有一子。王某懷孕數月時,發現“丈夫”出軌,多次溝通無果,張少軍夫婦竟以兩人未領結婚證為由,勸女方凈身出戶。一怒之下,王某向榆林、府谷兩級紀委舉報“公公”貪污腐敗。據報道,目前張少軍已被雙軌。
家庭矛盾引發的反腐斗爭多是因為分贓不均造成
很多網友覺得這簡直就是一股清流涌上反腐的潮頭,紛紛給這位大義滅公公的兒媳點贊。而事實上,這些年妻子反丈夫、兒女反老爸、直到今天的兒媳告公公,各種來自官員家庭內部的“反腐斗爭”,幾乎無不出于情感破裂。并且,因為官員本身、或者官二代沒管住自己的下半身所造成的節操沖突,占了絕對的主導。
這個案例中的王某,作為張家的官兒媳,如若“丈夫”本分、“公婆”曉理,這位“兒媳”想必無心參與與自己無關的反腐事務。她的義舉,顯然與政治信念和自覺意識無關,一切只是家庭矛盾沖突中失利方的反戈一擊。其無助情形下的“復仇之舉”能夠結出反腐“成果”純屬偶然。大義滅“公公”的家庭內斗升格為與腐敗分子的英勇抗爭,這則故事激起的廣泛的公眾情緒,不是憤怒,也不是震驚,而是荒誕。這戶官家應該是守著貪來的錢財相安無事。從這個意義來說,家庭矛盾沖突引發的“反腐斗爭”,本質上還是貪財的分贓不均所造成的,這跟反腐的成果、與反叛者的自覺性,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兒。它依然是“偶然反腐”。
親人反腐暴露出當地監管系統的低效也顯示出公民監督意識弱
親人“反腐”,一反就靈。不是因為這些落馬的貪官身邊有著人民群眾眼中的好妻子、好兒女、好兒媳,而是這么多年來,反腐制度還沒有做成一個好籠子。
張少軍有價值上千萬的房產,有數千萬的民間借貸放出去,監管機構不知情,吃瓜群眾不知情,只有妻子兒女兒媳婦知情,表明一些地方制度的籠子扎得不緊、編得不科學、管得不牢靠;表明官員財產等最敏感、最實質的內容,還沒通過制度設計,放到社會民眾的視線里。它客觀上給社會容易造成一種疑惑與焦慮——既然是兒媳舉報公公這樣的案例極具偶然性,既然一個縣的國土局副局長都能貪這么狠,那么,還有沒有其他貪官深藏不露?
貪官以這種形式落馬,暴露了當地紀察系統的低效。坐擁上千萬房產的“大蛀蟲”,在高壓反腐的地毯式掃蕩下幸存,這不得不讓人疑慮,當地反腐梳察網絡的篩眼到底有多么的稀松。在秧苗上隨意即可捉住一只害蟲昭示著災情嚴重。一個由于偶然性因素落馬的官員不會帶給公眾多少慶幸,相反人們會感到更為憂心。這種家庭式反腐斗爭勾起了人們對于基層政治生態的擔憂和對于當地紀察系統工作能力的不信任。因而,這位“兒媳”的功勞不僅在于舉報了貪腐的“公公”,還在于點示了一下遲緩的基層反腐系統。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次反腐斗爭的起點并不是源于公民監督意識的自覺。假設如果王某“丈夫”沒有出軌,或王某與張家之間達成新的和解,“兒媳”會如此大義凜然地揭露“公公”那深不可測的財富與神秘嗎?富有而美滿的家庭生活本身就具有一種強大的收買力,它往往會使人失去是非判斷的能力,安然于這種不義的幸福。這表明我國的反腐斗爭還只是在高位運行,零容忍的決心并沒有普化為一種普遍的公民意識,公民監督的自覺力與行動力還很薄弱。
反腐斗爭還需提高公民監督意識完善監管制度
一個早就暴露原形并自我“舉報”的官員,早就應當引起當地政府和反貪部門的高度關注,卻只能由偶發的“兒媳舉報”才把事情鬧大,最終依法受到查處,這樣的反腐“邏輯”,讓人感到難言的沉重和悲哀。與“情婦舉報貪官”、“老婆舉報老公”一樣,“兒媳舉報公公”、“女婿舉報老丈人”之類反腐故事或許很精彩,卻難以成為真正的反腐利器。這樣的反腐故事也一再說明,反腐敗由“偶然的舉報”走向必然的懲治,由先期治標的階段性治理,走向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治本建設,依然任重而道遠。
責任編輯: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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