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44天強力掃黃為哪般?

按照省公安廳“掃黃禁賭”冬季百日行動的總體部署,東莞市公安局近日作出部署,于春節前后(1月16日至2月28日)持續開展為期44天的整治涉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目前,該專項行動已在全市迅速鋪開。警方已在常平天鵝湖酒店查獲7名涉黃違法嫌疑人,并將依法對該酒店違法行為予以頂格處理。
近年來,東莞市持續重拳打擊各類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取得良好成效,有效凈化了社會風氣和營商環境,但仍有個別地方色情業死灰復燃。東莞市公安局近日作出部署,于春節前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2月28日),開展為期44天的整治涉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東莞為何在事隔一年后再次掃黃?我國在今年的掃黃打非行動中取得了那些成績?賣淫嫖娼會受到什么處罰?下面,本安全網專注于人身安全常識的小編為您解析。
東莞再度重拳“掃黃”
按照省公安廳“掃黃禁賭”冬季百日行動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對全市娛樂服務場所、旅館業的日常監管,東莞市公安局近日作出部署,于春節前后(1月16日至2月28日)持續開展為期44天的整治涉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目前,該專項行動已在全市迅速鋪開。
根據部署,行動將強化源頭治理,組織各鎮街公安分局會同綜治、工商、衛生計生、文化等職能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娛樂服務場所、旅館業從業人員開展集中警示教育。同時強化線索收集及核查,充分發動群眾檢舉揭發涉黃違法犯罪,對舉報有功人員及時兌現獎勵。強化暗訪檢查,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暗訪,主動、及時發現和查處涉黃隱患和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重點打擊以微信、短信、派卡片等方式招嫖的目標案件,深挖打擊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此外,還將強化聯動監管,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和屬地村(社區),對場所進行聯合檢查,堅決擠壓涉黃違法犯罪生存空間。
近年來,東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領導徐建華、袁寶成、姚康、鄧志廣等先后多次批示,要求繼續強化打擊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打擊有關違法現象,堅決做到露頭就打、發現便除,嚴防各類涉黃違法犯罪活動死灰復燃。
東莞市堅決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文件,始終按照“以打開路,打防并舉,源頭治理”的工作思路,堅持思想不松、力度不減,持續強化對娛樂服務場所、旅館業的日常監管,先后組織開展“網鶯”、“斷鏈”等一系列整治行動,重拳打擊各類涉黃違法犯罪活動,依法處理一批存在涉黃問題的場所和涉黃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完善了打擊整治和規范場所管理的長效機制,有效凈化了社會風氣和營商環境,打擊整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2015掃黃打非五大專項行動報告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近日通報,2015年,掃黃打非戰線以“凈網2015”“護苗2015”“秋風2015”“清源2015”“固邊2015”五大專項行動,以及“護城河工程”“南嶺工程”“珠峰工程”“天山工程”“長白山工程”五個聯防協作工程為平臺,針對各類非法出版物、淫穢色情文化垃圾、“三假”敲詐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打、堅持打,特別是將重點打擊領域鎖定在互聯網主戰場,碩果累累捷報頻傳,不僅打出了聲威也打出了效果,網上網下文化環境進一步凈化,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
關閉非法有害網站2.8萬個
2015年,各地共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1500余萬件,查處各類案件7200多起,關閉非法和傳播有害信息網站2.8萬個。其中,“凈網2015”專項行動,網信、工信、公安等部門共處置網絡淫穢色情信息1000余萬條,收繳淫穢色情出版物50多萬件,查處淫穢色情出版物案件1821起;“秋風2015”專項行動,收繳非法報刊190余萬件,查處案件121起;“護苗2015”專項行動收繳非法有害少兒出版物70余萬件。
深入整治侵權盜版行為,收繳侵權盜版出版物700余萬件,查處侵權盜版出版物案件2195起。查處了“優衣庫試衣間”等系列涉不雅視頻案、內蒙古鄂爾多斯“鄂市激情”QQ群傳播淫穢物品案、廣東廣州“11·27”銷售淫穢光盤案、陜西西安《大眾創業》非法期刊詐騙案、湖南衡陽“3·10”發行非法小學教輔案、黑龍江哈爾濱“10·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等大案要案。這一系列數據顯示出2015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深入開展取得了顯著成果與成效。
全國督辦59起網絡淫穢案
面對互聯網技術迅猛發展對“掃黃打非”工作帶來的嚴峻挑戰,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于2015年3月部署開展了“凈網2015”專項行動,重拳打擊網上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在往年“凈網”行動的基礎上,“凈網2015”專項行動立足堅決打、堅持打,以互聯網主戰場新問題為導向,著力清查重點領域、平臺,著力查辦重點案件。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先后掛牌督辦了59起涉網絡淫穢色情重點案件,目前已宣判13起、行政處罰結案11起,案件數量及查辦質量較往年均有提升。案件查辦不僅對違法犯罪者起到了震懾作用,也對互聯網從業者起到了警醒作用。
專項行動中突出“微領域”集中整治,是“凈網2015”專項行動的一大亮點。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淫穢色情信息向“微領域”蔓延,利用手機等移動智能終端,通過微博、微信等平臺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現象增多。對此,2015年5月底至7月底和8月初至9月底,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連續兩次部署針對“微領域”以及網絡淫穢色情視頻、微視頻的集中整治,以重點領域平臺的清查為抓手,深化“凈網”專項行動,先后分兩批公布了34起微領域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件。一批違法違規企業被依法處罰,一批違法犯罪人員被嚴厲懲處,整治微領域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取得階段性成果,有效凈化了網絡文化環境。
嚴厲整治三假掛牌11起案件
整治是“掃黃打非”的重要工作任務。2015年5至11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開展了“秋風2015”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假媒體、假記者、假記者站等“三假”活動。
各地各相關部門按照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統一部署要求,以查辦案件為著力點,保持對“三假”的嚴打高壓態勢。2015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共掛牌督辦“三假”案件11起,有力推動了專項行動開展。如江蘇徐州馬士平等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馬士平冒充記者多次進行詐騙,敲詐山東、江蘇等地相關部門及個人12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黑龍江大慶“1·03”銷售非法報刊案,查獲非法報刊4萬余份;廣西梧州吳華非法出版《西江月》文藝雜志114期,刊發論文19401篇,個人非法所得119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50萬元。
今年將繼續整治網絡色情信息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司長薛松巖強調,目前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已成為公害,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堅持不懈地加以整治。
薛松巖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一旦發現此類視頻、微視頻在網上傳播,第一時間開展清查,第一時間調查取證,堅決查處頂風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商業網站,深入排查網上淫穢色情信息“利益鏈”,對為淫穢色情信息傳播提供平臺和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追責,嚴加整治。薛松巖還呼吁廣大群眾對此類行為要積極舉報,提醒互聯網從業者與網民要提高法律意識、嚴守法律底線。
賣淫嫖娼是如何認定的?被公安抓到會受怎樣的處罰?
經常看到各地掃黃打非,但是不知道公安對于賣淫嫖娼行為是如何認定的呢?又有什么樣的處罰?下面,本安全網專注于人身安全常識的小編為您解答。
賣淫嫖娼的認定標準:
1、原來是否認識。分開審訊,比如:對方的姓氏小名工作單位家庭成員。證明人。
2、有無現金、物品、與性的交易行為。
3、這一般都是舉報的。或者是大檢查碰到的。很容易判斷的。
賣淫嫖娼的處罰:
一、賣淫、嫖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系的;
2、初次賣淫、嫖娼行為,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
二、因賣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后三年內又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
三、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賣淫行為未遂的;
2、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其他情節較輕的。
四、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或者被勞動教養執行完畢后三年內,或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一年內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后,又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報勞動教養。
五、賣淫嫖娼案情復雜,按上述賣淫嫖娼處罰標準進行裁量仍有過重或過輕之嫌的,提交局領導召集有關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去年“黃帽”剛脫 為何東莞今又掃黃
掃黃令百姓提氣,但這條消息仍令人錯愕。一年前,廣東警方不是已經公開宣布“東莞涉黃問題已得到較為徹底整治”,“東莞黃帽”已經脫下了嗎?何以又要在“凈土”上大動干戈地掃黃?官方稱,“近年來,東莞市持續重拳打擊各類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個別地方色情業死灰復燃”。
不知道這“個別地方”色情業的死灰復燃,是從什么時候算起,如果發生在“脫帽”前,那這個帽子脫得就有問題,媒體去年1月22日社評《東莞脫“黃帽”,到底誰說了算?》也早已表明質疑之意。明明有個別地方存在嚴重的涉黃問題仍能“看不見”,那和忽悠有什么區別?如果發生在“脫帽”之后,那說明掃黃這根弦沒有始終繃著,讓涉黃業鉆了空子。
換句話說,不論“死灰復燃”是不是在“脫帽”之后,都是不能接受的,都必須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東莞“黃禍”一度引得舉國震驚,在號稱高壓的勢態下,仍然被脆生生打穿防線,這不是很值得追問嗎?
最近10年來,東莞進行了大大小小的整治行動,也取得了不少紙面上的成績。“太子輝”的倒臺,頗具象征意義。但歷次行動之后,地下色情服務卷土重來,成為“慣例”。即使是經歷了2014年那場廣為人知的雷霆掃黃之后,官方仍不得不承認個別地方“死灰復燃”。這再次證明,單靠掃黃運動戰,沒辦法徹底解決問題,即使有過“較為徹底整治”,那也是暫時現象。
好好總結一下運動戰的得失,分析一下監管失靈的內在原因,應是題中應有之義。為啥還要堅持運動戰的陳舊思維不變?常態化的監管方式何時才能唱主角?
可以想見,個別地方色情業的死灰復燃,令東莞像吃了個蒼蠅一樣難過,所以不惜開炮打“蒼蠅”。退一步說,就算此番整治行動可以理解,但具體程序也值得推敲。明確告知整治的時間節點、總天數、整治對象和范圍等,真不知道這算是例行“通知”還是“打草驚蛇”?涉黃者完全可以根據整治期從容調整經營項目,躲過風頭,再出江湖。
即使是運動戰,也分上策和下策,突襲、奇襲,是上策;事先“廣而告之”,搞得沸沸揚揚,是下策。東莞偏偏選了下策,這和敲鑼打鼓去打虎滅蠅有什么區別?
責任編輯:楊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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